网站首页
走进考试院
招考信息港
服务大厅
相关法规
教育研究
公告栏
每月关注
全部新闻
成人高考
服务大厅
非学历考试
高中会考
教育研究
普通高考
相关法规
研究生考试
院校导航
院长致词
走进考试院
招考信息港
中考中招
中外合作考试
自学考试
快速通道
您现在的位置:
8
BJEEA
8
自学考试
8
答疑解惑
【打印】
【返回】
关闭窗口
19 实践环节课程如何计分?
2006-05-24
2000年以前,北京自考实践环节课程计分制分为5分制(如英语专业口语,按1—5分评总成绩,3分为及格)和五级分制(如毕业论文,按不及格至优5档评定)两种方式。从2001年开始,所有实践环节课程(包括课程的实验、实习、大作业、上机等和专业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的计分制,全都改为四级制,即按优、良、及格、不及格四个等级评定成绩。
相关信息
推荐信息
图片链接
版权所有:北京教育考试院,未经同意,请勿转载!
京ICP备05064890号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志新东路9号 邮编:100083
网站信箱
技术支持:
北京教育信息网服务中心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