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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办理2006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手续的通知
2006-11-30

   现将符合2006年下半年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条件的考生办理毕业申办手续方式通知如下:
    一、一般考生的申办方式:
    1、 凡至2006年10月取得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考试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包括实验、实习、毕业论文、毕业设计)合格成绩的考生,请于12月15日至17日到考试所在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申请办理毕业手续。
    2、 考生在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时,请携带准考证、全部合格成绩的成绩通知单、相关证明并交纳工本费、审定费共20元。
    3、考生按各区县要求时间进行毕业生材料上交及电子信息采集。凡符合毕业条件,未按时到区县自学考试办公室办理申请手续的考生,随下期办理毕业手续,毕业时间及审核标准也亦随下期。
    4、申办《全国电子商务中级职业证书》和《全国电子商务高级职业证书》的时间和要求同上。
    二、在西城区申请办理各专业专科毕业的考生采取网上申报的方式,申报方式如下:
    1、考生请于2006年12月12日-17日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www.bjeea.cn),点击“北京市自学考试网上业务办理”,再点击毕业申报中的“2006年下半年毕业申报”。
    2、网上申报通过的考生在指定时间带齐材料到西城区自考办上交毕业生申报材料并交纳工本费、审定费共20元。
    3、凡符合毕业条件,未按时在网上进行毕业申报或未在指定时间上交毕业材料的随下期办理毕业手续,毕业时间及审核标准也亦随下期。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学考试办公室
                                     2006年1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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