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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88、少数民族考生是否都增加10分提档?既是少数民族,又是三好学生累记加分吗? | | | 2008-04-16 | | | 高校招生工作规定中明确规定:“对少数民族考生录取时可以在原有分数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少数民族考生是指汉族以外,我国其他民族的考生。 根据北京市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对有多种照顾因素身份的考生,录取时,其照顾对象提高分数不累计,只选择其中加分最高的一项。例如某考生既是少数民族,又是华侨子女,还是市优秀学生干部,录取时只增加20分,即市优秀学生干部增加2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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