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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5、体育院校招生如何录取? | | | 2008-04-16 | | | 高等学校体育专业参加提前录取。 录取新生要坚持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在突出体育专业特点的同时,还要注重政治思想表现和文化课成绩。又要反映体育专业的特点。 体育教育、社会体育专业录取新生的文化课最低控制分数线按略多于招生计划数(1:1.3)的原则,由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按文、理科分别划定。运动人体科学、公共事业管理(体育管理方向)、新闻学(体育新闻方向)专业的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与理工类或文史类相同。 招生学校在控制分数线以上确定调阅考生档案比例,根据考生的文化考试成绩和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遗留问题由学校负责处理。 对于其他各种照顾对象的录取按《北京市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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