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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具备那些条件,可在原有分数的基础上增加10分向学校提供档案,由学校审查录取?
2008-04-16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被评为“北京市三好学生”的应届毕业生;
*高级中等教育阶段获得北京市青少年科技创新大赛一等奖的应届毕业生;
*少数民族考生;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
自谋职业的退役士兵;
烈士子女〔需经区(县)级以上民政部门证明〕。
以上标注符号“*”的项目中的照顾对象仅适用在北京地区的高等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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