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公告栏 |
|
|
|
 |
每月关注 |
|
|
|
 |
快速通道 |
|
|
|
 |
| 34、英语听力如何考试,应注意那些事项? | | | 2008-04-16 | | | ⑴外语听力考试的内容和形式 外语听力考试的内容和形式,见《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北京卷考试说明》。 ⑵考试的时间、地点 外语听力考试于6月8日下午3∶00~3∶22进行。由北京人民广播电台828千赫播放,电台信号差的考点及日语、俄语试题由考场放录音,考生在原考场参加考试。 考生必须准时参加听力考试,逾期不再补考。 ⑶注意事项 1)遵守考场纪律。考生凭准考证于6月8日下午2∶30开始入场,2∶45禁止迟到考生入场。开考后至考试结束前考生一律不得提前退出考场。 2)携带考试用品。只准携带准考证、钢笔、圆珠笔、铅笔(2B)、橡皮。书籍等其他用品一律不得携带。 3)填写准考证号及姓名,核对试卷。考生接到答题卡和试卷后,应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准考证号和姓名。应及时检查试卷是否有印刷不清之处,页码是否准确,如有问题举手示意,由监考员给予说明或更换。 4)填涂答案。考生应边听录音边将答案标注在试卷上,待听力考试结束后将答案用2B铅笔转涂在答题卡上,答在试题卷上的一律无效。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