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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高考体检是怎样安排的? | | | 2008-04-16 | | |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的组织工作是遵照教育部颁发的教学[1998]6号文件和市高招委1998(007)号文件《北京市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招生体检实施细则》实施的,由市高招委、市卫生局有关部门负责组织安排,在指定的二级甲等医院分区、县进行体检。为保证体检质量,北京市质量控制中心和体检中心负责体检质量监控;落实体检实施细则的各项要求;北京市体检中心负责全市体检咨询、补检复检、会诊鉴定、处理录取过程中体检问题、处理新生入学后体格复查出现的有关问题。 (北京市体检中心地址:西城区月坛南街1号;电话:68024448) 具体时间安排: 2月下旬:市高招办、市体检中心布置本年度的高招体检工作。 3月1日至20日:全市分区县同时进行体检。 3月6日至20日:每周四下午1∶00—3∶30在市体检中心会诊(会诊时须持体检医院会诊单及本人学生证)。 6月10至12日,北京市体检中心为全市各区县在外地借读和漏检的考生进行补检,具体时间安排:每日下午12∶30—16∶00,请参加补检的考生上午9:00以后禁食,带好体检表和体检费,并详读体检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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