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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9.中职类考生入学后的助学金标准? |
| | 2008-04-28 |
根据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北京市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京教财〔2007〕35号)文件精神,中等职业学校在校学生(全日制正式学籍,具有本市户籍或纳入北京市中等学校统一招生计划录取的铁路、艺术和体育类外地生源)可享有国家助学金。一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用于资助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和生活困难补助的重残人家庭、享受社会优抚待遇的革命烈士子女和孤儿的学生;二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1800元,用于资助农村户籍及就读农林类专业的学生;三等国家助学金每人每年500元,用于资助未享受一、二等国家助学金的其他学生。中等职业学校是指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财政隶属关系属于市、区两级财政,实施中等学历教育的各类职业学校(含公办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学校、职业技术学院附属的中专部等)以及企业举办的技工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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